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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对劲,骤然顿住,“等等,翌哥你刚刚说什么?”“你喜欢他?!”
相比老同学的大惊小怪,谈翌就显得淡定多了,他卡好油温将桃花酥放进了锅里,花瓣层层绽放,发出“滋滋”的声响。
只听谈翌慢悠悠地反问道,“怎么了?我不可以喜欢他?”
“……可以是可以。”
只是学神同学兼偶像作者当场出柜,纪茗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,但是仔细想想,这消息对他来说好像也并不突兀。
谈翌从初中开始就不缺追求者,但也没见他对任何男男女女有过丝毫兴趣,对谁都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,整天不是被学委约着去图书馆,就是被体委约去打球,因为性子随和,平易近人,颇受同学欢迎。
喜欢男生……倒也合理,毕竟纪茗也想不出谈翌当时拒绝校花表白的理由,人家校花无论成绩、样貌、品性、为人都是一等一的好。
纪茗只花一分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,开始兴致勃勃地给谈翌出谋划策。
“那你和小陆表白了吗?需不需要我把我妈的造型师借你,给你设计个帅气利落的新发型?你那粉毛虽然帅,但显然不够稳重。”
不够稳重吗?
谈翌当真思考起来。
他确实比陆衔月小几岁,不过也不见得对方会更倾向于选择成熟稳重的类型吧。
陆衔月本身就较为沉静,甚至追求极致的完美主义,要是再找一个属性相似的人放在家里日日相对,那岂不是太无趣了?
要他说,性格互补才是最好的搭配,而且陆衔月时不时对他的关心也不是假的。
如果陆衔月真的很讨厌他的话,会看到他的“黑眼圈”就关心他有没有睡好觉吗?会在他出手打人后关心他会不会成为被告吗?
以陆衔月的性子来说,那必然不会。
他连吃饭都只是为了维持生命体征,肯定不会浪费时间和口舌去做多余的事情。
所以答案已经非常显而易见了。
挂断电话后,谈翌心情极好,将完美绽放的桃花酥小心翼翼地盛出锅,再摆上盘,最后还点缀了几颗蓝莓,卖相十分不错。
谈翌将饭菜和点心端上桌的时候,陆衔月最先注意到的是他手背上的伤口。
“纱布呢?”
没有纱布包裹的伤口裸露在外,暗红色的血痂横亘在手背上,显得狰狞可怖。
谈翌看了眼手背,无所谓地说,“拆了。”
他揉面的时候嫌纱布太碍事,就干脆把纱布都剪掉了,反正伤口已经结了痂,没再流血,况且这区区皮外伤,也不影响活动。
陆衔月瞧着他那伤口都被水沾湿了,再这么放任下去非得感染不可。
想到谈翌是为了他才受的伤,陆衔月心里有点过意不去,一言不发地走到客厅翻出了医药箱。
“手给我。”
闻言,谈翌反应了一瞬。
他这是要给我包扎的意思吗?看来他果然很关心我的伤势。
谈翌开开心心地把右手递了过去。
“那就麻烦你了。”
陆衔月将浸透酒精的棉签涂到谈翌的伤口上,大概是怕弄疼他,所以动作放得很轻,谈翌没感觉痛,反而觉得酒精冰冰凉凉的,有点痒。
消完毒,陆衔月给他敷上一层外伤药,然后再用纱布将伤口小心地包扎起来,并认认真真地打了个歪歪扭扭的结。
给人包扎完以后,陆衔月皱着眉调整了一下纱布的位置,发现越调越歪,遂放弃。
他